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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役士兵可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


2006-12-15 9:48:26

参训者仍可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助金

    增城日报讯(记者徐桂锋)日前,我市召开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会议,部署退役士兵安置和免费技能培训工作。市委常委、市武装部政委麦文光和副市长范文添参加了会议。据了解,服役期满正常退役的士兵可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,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仍可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助金。
    据了解,2006年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是2006年12月、2007年4月服役期满正常退役,符合我市安置政策,自愿且能正常参加2年或3年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城乡退役义务兵、复员士官和转业士官。退役士兵回乡报到当天(正常报到不能超过12月31日,特殊情况需直接向市安置办出示书面报告)即时向市安置办提出申请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,我市截止报名时间为12月31日。转业士官参加免费培训报名截止时间在2007年4月10日。
    符合条件的城乡退役士兵,可自愿、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我市组织的一次2年或3年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城乡退役士兵,仍按现行政策领取政府发给的一次性安置补金。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学校主要以增城市职业技术院校为主。报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,退役士兵可享受免试入学;报考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,需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全省统一考试,考试前教育部门将会组织报名的退役士兵进行辅导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城乡退役士兵,经费由政府负担,每人每年7500元,其中4500元用于学杂费、住宿费、实习费和技能鉴定费等,3000元用于在校期间的生活补贴。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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